西弗吉尼亚州, 美国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西弗吉尼亚州:6 个月以上的犬只要缴纳县人头税 3 美元,并且必须在取得犬只或犬只满六个月后十天内向县评估员登记(W. Va. Code 19-20-1、19-20-2)。狂犬病和咬伤规定见下面的详细内容。
西弗吉尼亚州的许多养犬规定由县、市或镇制定,所以请向当地动物管理部门核实。
美国的全国性规定在这里同样适用。 全国性规定
品种规定
未发现针对品种的规定。
登记和微芯片
登记
超过六个月的狗须缴纳县级人头税,并在获得狗或狗满六个月后十天内向县评估员登记(W. Va. Code 19-20-1, 19-20-2)。犬牌有效期至 6 月 30 日。[1]
养犬税和许可证
养犬税
每只犬(无论公母)征收 3 美元的县人头税,由县评估员收取。导盲犬和辅助犬可以豁免,但仍须登记(W. Va. Code 19-20-2)。[1]
典型 3 USD 每年 (1–3 USD)
牵引绳和口套
牵引绳和口套
已接种疫苗的狗可以游离,除非专员宣布隔离,隔离期间主人不得让狗游离(W. Va. Code 19-20A-8)。[2]
其他规定
犬猫必须在 6 个月大时接种狂犬病疫苗(3 个月前不需要),一年后加强,之后每三年一次(W. Va. Code 19-20A-2)。[3]
狗咬伤责任:只有当狗处于游离状态时才适用严格责任,否则适用一次咬伤规则或过失原则(W. Va. Code 19-20-13)。[4]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