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罗里达州, 美国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犬猫从 4 个月起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,饲主对咬伤承担严格责任,地方的养犬规定不得针对品种、体重或体型。
县和市规定许可证和拴绳规则;民事罚款上限为 500 美元(828.27)。
美国的全国性规定在这里同样适用。 全国性规定
品种规定
Fla. Stat. 767.14(经 ch. 2023-253 修订,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)禁止任何针对品种、体重或体型的地方危险犬规定,这结束了迈阿密-戴德县 1989 年的比特犬禁令。 [1]
登记和微芯片
登记
没有全州统一的养犬许可证;县和市负责发放许可证并加以管理(Fla. Stat. 767.07, 828.27)。被认定为危险的狗每年需要登记证书(767.12)。[2]
牵引绳和口套
牵引绳和口套
全州没有一般性的拴绳法;自由走动交由地方规则处理(767.07)。危险犬在围栏之外必须戴嘴套并拴绳(767.12(5))。[2]
其他规定
狂犬病:4 个月龄或以上的狗、猫和雪貂;首次接种后 12 个月加强,此后按疫苗标签执行;兽医可因健康原因豁免(Fla. Stat. 828.30)。[3]
咬伤责任:严格责任。无论犬只过去的表现如何,饲主都要对在公共场所或受害者合法所在之处发生的咬伤负责;受害者自身有过失的,责任相应减轻;张贴“恶犬”标志不能使饲主免除对 6 岁以下受害者的责任(Fla. Stat. 767.04)。[4]
品种规定:地方养狗条例不得针对特定品种、体重或体型(Fla. Stat. 767.14)。[2]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