塞浦路斯的狗:规定、税费和旅行
6 个月以上的犬只必须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登记、做标记并每年办理登记(约 20.50 欧元)。有四个点名的品种被禁止,未发现对猫的强制规定。
养犬许可证由地方当局核发,但登记和品种规定是全国性的。
品种规定
| 地点 | 规定 | 品种和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全国 | 禁止饲养 | Pit Bull Terrier 或 American Pit Bull(比特斗牛梗或美国比特犬), 土佐犬, 阿根廷杜高犬, 巴西菲勒犬 禁止进口、交易、繁育和宣传这些狗(第五附表第 11 条),当注册兽医或裁判确认品种特征占主导时,杂交犬也包括在内。已在塞浦路斯的狗可以继续饲养,但必须绝育(自 2026 年修正案起 30 天内),购买第三方损害和伤害险,在主人场所之外由 16 岁或以上的人给其戴嘴套并拴绳。 [1] |
登记和微芯片
6 个月以上的犬只必须向兽医服务局局长登记,并附健康证明或健康手册(《犬法》184(I)/2002,第 8 条)。[1]
已登记的犬只必须带有与登记号关联的永久标记,方法由兽医服务机构选择(第 9 条)。一则新闻报道称,6 个月以上的犬只必须植入芯片。[1]
养犬税和许可证
未发现单独的狗税。已确认的唯一年度费用是向地方当局缴纳的狗许可证费。[1]
每只犬每年都需要向居住地的地方当局办理许可证。许可证于 12 月 31 日到期,申请受理时间为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大多数犬只的费用为 20.50 欧元,猎犬为 24 欧元,已登记的禁养品种已绝育犬只为 170 欧元。[1]
典型 20.5 EUR 每年 (20.5–170 EUR)
保险
列入名单的危险品种的犬只必须投保第三方责任险(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)。未发现对其他犬只的一般保险义务。[1]
牵引绳和口套
让任何犬只不牵绳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场所游荡属于违法行为(第 18 条)。名单上品种的犬只,只要离开饲主的场所,就必须戴上经批准的口套并牵绳,由 16 岁或以上的人牵着。[1]
其他规定
《犬类法》规定的处罚:初次定罪最高 12 个月监禁、罚款最高 2,000 欧元,或两者并罚;再次定罪最高 24 个月和 4,000 欧元。[1]
塞浦路斯自 2003 年起禁止断尾、剪耳等美容性残害,欧盟规则还将增加更多繁育限制。[2]
带狗去塞浦路斯旅行
需要欧盟宠物护照、芯片和 12 周龄或以上接种的狂犬病疫苗,入境须在首次接种后至少 21 天。最多可携带 5 只动物。[3]
需要芯片、12 周龄或以上接种狂犬病疫苗,且至少在 21 天后入境,另需在抵达前不超过 10 天签发、附有非商业声明的欧盟动物健康证书。须经指定的旅客入境口岸入境。最多 5 只宠物。[4]
适用于来自大多数未列入欧盟名单的非欧盟国家的宠物。接种疫苗至少 30 天后抽血,然后自采血之日起等待 3 个月方可出行。[4]
塞浦路斯不要求。驱绦虫仅适用于进入芬兰、爱尔兰、马耳他、挪威和北爱尔兰的犬只。[3]
宠物符合入境条件则无需隔离。不合规的宠物可能面临官方处置措施。[5]
法律会变:这里只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每一行所链接的主管机构为准。